實驗室防火、防盜制度
發布日期:2016-10-24
一、加強安全教育,提高安全意識,平時要注意偶然著火及化學試驗可能起火的因素,定期檢查加熱電器連接導線、控制器是否完好,放置是否符合放火要求。
二、針對情況準備干粉滅火器、泡沫滅火器、濕抹布。試驗人員應了解滅火器性能,使用方法,注意事項并定期檢查。
三、易燃易爆物品的數量,以滿足檢測需要為準,化學室內不得大量儲存。儲存處應陰涼、通風、干燥。儲存架應為不易燃物品,儲存室由專人加鎖管理。
四、檢測過程中,要充分了解被加熱對象,操作人員不得擅離職守。
五、發生火災,分別按下列情況處理:
1、電器設備失火,應立即切斷電源,用干粉滅火器滅火。
2、化學藥品失火可用干粉滅火器或濕布滅火。已釀成火災,應立即報警,同時組織搶救。
3、下班后與節假日,應關好門窗,防止被盜。
4、新到實驗室工作人員,必須進行安全防火知識教育及消防器材使用訓練。
六、成立義務消防隊
負責人:實驗室主任
成員:實驗室全體員工